1.台风什么级别不用上学

什么预警不用上学_什么预警不用上课?

橙色和红色。

一、蓝色预警防御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预警防御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三、橙色预警防御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红色预警防御

1、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有助于提高预警能力

暴雨预警信号是气象部门通过气象监测在暴雨到来之前做出的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橙色、红色表示。

在中国大陆,红色暴雨预警信号为最高级,表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红色,黑色),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为最高级。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只有暴雨警告信号。

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有关工作。

台风什么级别不用上学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在家校应急响应方面,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可根据本校周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缓上学时间和提前放学,并提前告知家长,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如果在上学时段,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的,可以延迟上学、同时告知学校即可,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已到学校的学生应服从校方安排,校方应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如果放学前,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天气恶劣情况下,学校将延迟放学,取措施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在安全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引如下:

1、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密切关注暴雨最新消息和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暴雨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在安全情况下回家或者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的安全。

3、停止户外作业和活动,人员应当留在安全场所暂避;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撤离。

4、地铁、地下商城、地下车库、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和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5、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取安全防范措施。

6、行驶车辆应当就近到安全区域暂避,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

7、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应当严密监视灾情,做好暴雨及其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综上所述,台风**、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发布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台风级别为**、橙色、红色颜色的台风预警和红色颜色的暴雨预警不用上学。

台风分五种信号,为白、蓝、黄、橙、红5种颜色,当台风预警信号为黄、橙、红其中任意一种信号或暴雨红色、黑色预警信号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仍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保障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安全。

2010年,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发布新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同时废止2007年发布的预警发布办法,新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将台风预警信号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预警、蓝色预警,但部分省市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分级。

以中央气象台名义发布(或解除)各级台风预警信号预警,预警由国家气象中心制作,发布(或解除)原则如下

(一)蓝色、**台风预警信号预警由各制作单位值班首席预报员直接签发(或解除)。

(二)橙色气象台风预警信号预警由各制作单位值班首席预报员提出建议,经单位值班领导审核后签发(或解除)。

(三)红色气象台风预警信号预警由各制作单位首席预报员提出建议,经单位主任审核后签发(或解除)。

各制作单位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送台风灾害预警,等同于各制作单位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送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建议。如:报送橙色预警表示建议启动II级应急响应,依此类推。